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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全市防汛IV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应对强降雨防御工作,按照《丹东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报,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21日10时起,发布蓝色预警,启动全市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本地区雨情、水情、汛情发展,及时发布预警,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要认真做好重点部位的巡查值守和危险地区人员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防汛IV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做好防汛相关工作。
丹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