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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今年二月的“天价”处罚,民生银行再次被罚单重锤。
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民生银行因存在14项违法违规事实共被处以近4800万元的罚款。
蓝鲸财经记者注意到,此次民生银行被罚主要涉及多项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具体而言,未整改的事项包括股权质押管理、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发放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贷款等;整改不到位的事项体现在代销池业务模式、违规开展综合财富管理代销业务、个别贷款风险分类结果仍存在偏离、部分正常资产转让问题、部分不良资产转让问题等。
此外,亦包括规避委托贷款监管,违规利用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向企业融资;违规贷款未整改收回情况下继续违规发放贷款;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监控不力,导致政府债务增加;违规贷款未整改收回情况下继续违规发放贷款;对相关案件未按照有关规定处置;未按监管要求将福费廷业务纳入表内核算;对部分违规问题未进行责任追究或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民生银行罚款合计4780万元。其中,总行4430万元,分支机构350万元。同时,时任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白丹被给予警告。
需一提的是,民生银行今年不仅一次收到监管的“天价”罚单。今年2月,原银保监会开具的一张近九千万元罚单直指民生银行14项违规行为。
彼时,民生银行所涉及的问题主要与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有关,包括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统计数据不真实、重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规范,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向小微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占用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