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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司法部举行“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发布”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6个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典型案例,反映了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法律援助中心李吉君律师承办的《李某某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法律援助案》成为了6个典型案例之一,也是山东省唯一发布的案例。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复杂性强,专业要求高。该案例中,在承办律师的帮助下,受援人申请了医疗鉴定,证明了医疗机构在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损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案件的胜诉获得了有利的证据支持,最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该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法律援助法规定援助事项范围的案件类型,示范性较强,为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
近年来,汶上县以依法治县为统领,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和队伍优化提升两个重点,用好法治督察、绩效考核、执法监督三个手段,抓好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四支队伍为主的“1234”工作思路,以争创第三届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法治为民“七大工程”,加快推进法治汶上、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奋力推进司法行政现代化。汶上县在全市率先成立首家济宁仲裁委员会县级分院,汶上县司法局成为济宁市唯一入选山东省第一批法治调研工作联系点的单位。
通讯员 张明 赵相如 记者 汪泷